扩大和刺激消费的前提是消费不足的判断。近几年,有的学者认为我国消费不足的判断是不成立的,理由是由于统计技术方面的原因,消费可能被严重低估了。
认为消费被低估的典型事例是,我国的汽车销售量增长迅速,2009年和2010年分别增长45.4%和32.4%,但似乎在这两年的消费的总体数据上没有相应地体现出来,因此,消费的统计数据可能一直存在某种漏失。这种猜测是没有充分依据的。因为销售量的增幅不直接等同于销售额的增幅,某一商品销售的快速增长完全可能是平均价格的下调带来的。
也有人认为,作为衡量消费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近些年一直高于GDP的增长。例如,去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1%,而GDP的增幅是9.2%。消费不足从何谈起?这是一种误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仅包括居民消费,还包括很大一部分社会集团消费和政府消费。我们所指的消费不足实际上一直是指居民消费的不足,企望扩大消费当然也是指扩大居民消费,而不是指扩大社会集团消费和政府消费。
还有学者认为,目前的消费数据被低估是因为居民的许多服务性消费额没有进入统计,譬如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支出就明显地被低估甚至没有被计算。而在国外,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支出的统计则比较规范。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问题是,低估的部分很难具体测算,因而也不能据此就认为现在不存在消费不足的问题。更何况,在任何国家,都有一些消费是无法进入统计的,不能仅以我国的有些消费没有进入统计数据,就认为我国的消费一定被严重低估了。
至于购买住房的支出,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是计入私人投资的,这是国际上规范的统计方法,不能将这部分支出看作消费。因为住房即使是自住,购买行为也属于固定资产投资。
从消费的结构来看,我国居民目前的必需消费品占GDP的比重甚至还比美国稍高,必需消费品主要包括食品、服装、交通和通讯。不过,主要体现为服务性消费形态的选择性消费占GDP的比重远比美国要低。其中金融、保险服务的比重为1.3%左右,美国为5.3%;医疗保健为4.8%左右,美国为14.3%。这也说明,我们在大力拓展服务业市场,引导居民消费方面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但这需要系统性的改革来配套,譬如,金融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要有真正惠及和方便普通民众的改革,等等。
再从另外一方面看,如果承认目前居民的税收较高的话,那么与GDP规模相比较,居民消费不足的判断也具有一定的合理基础。还可以再换一个角度,大家对于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过高应该是有共识的,既然如此,如果通过结构性税率等合适的方式动态性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使其更加公平合理,应该是可以提高总体消费的,因为收入较低的居民的消费倾向较高。这既说明提高消费有潜力可挖,也说明从动态意义上看,目前的消费是不足的。
消费不足还可从居民对于消费的自我抑制来判断。如果某人非常希望去海南旅游,其可支配收入也足以支持他的旅游消费,但由于顾虑到今后的收入以及闲暇时间等原因而抑制和放弃当前的消费行为,这就是个人的消费不足。大多数人如此,就形成社会的消费不足。最近的节日长假爆发出的外出旅游热潮,实际上正是平时旅游消费和闲暇消费不足的一种扭曲表现,这正如偶尔的暴饮暴食恰恰是平时对某些食品食用过少的表现一样。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
《解放日报》 日期:2012年10月23日 版次:08 作者:叶德磊
链接:http://newspaper.jfdaily.com/jfrb/html/2012-10/23/node_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