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吴遵民
最近几年,关于基础教育领域的择校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教育改革、挑战社会公正与教育公平的重大社会问题。无数的家长为了子女的择校问题苦不堪言,更多的有识之士纷纷质疑这一社会诟病,已如癌症一般侵入基础教育改革的肌体,如不去除,则后患无穷。那么,如何能既做到保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原则不受侵犯,同时又能切实保障家长的择校权利,这不吝是摆在我国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既棘手而又必须予以妥善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
合理而有效的择校机制,本可以起到促进学校之间良性竞争,并满足不同的学生家长对子女受教育的不同需求。但这样一项在西方国家被视为是重要的教育机制改革,在中国却演变成为“千家万户争名校、无钱没势莫进来”的择校走后门、择校高收费的社会不公现象。那么,择校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教育理论界又应如何因势利导从政策与实践层面去剖解这个难题?这无疑是摆在当代教育行政与理论工作者面前的重大问题。
解放初期,我国通过对旧教育的接管与改造,原有的私立中小学改由政府接管,当时所有教育均由国家举办,社会化、多样化的教育格局转而被大一统的、高度集权的国家教育体制所取代。在基础教育领域也同样如此,公立学校承担起了实施正规教育的全部重任。为了较快地提升中小学的教育质量,中央提出把一部分学校建设成“重点学校”的方针 ,走精英教育道路的格局开始形成。由于“重点学校”在经费投入、教师分配、设施更新等方面占有“天时地利”的优势,因而一般学校与重点校之间逐渐拉开了距离。而教育资源的紧缺加之学生家长的一味追捧,亦使得“重点学校”成为了教育领域的稀有资源。
就我国的现状而言,择校的产生与发展又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之前的以“分”择校;二是“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之后的以“钱”(或权势)择校。就第一阶段的特征而言,尤其是在“文革”结束以后,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社会对教育的由“文革”期间的“轻视”到“文革”后的极端“重视”,以及随着发展重点学校政策的进一步明确与加强,这些因素均为择校的产生提供了合适的土壤。但当时要进重点学校,沿用的还是“文革”前的做法,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换言之,中小学生若想进入重点学校,凭的还是个人努力与学业优秀。从某种程度看,它体现的还是一种制度的公平。
再就第二阶段的特征来看。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民众对教育亦越来越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加之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产生的输不起心理,基础教育追随高考“指挥棒”走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而“一考定终身”的体制性弊端又直接导致了基础教育全面走向应试教育的死胡同。由此,谁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谁就能优先获得发展机会的现实,更激发了广大民众被唤醒的、期望自己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内在需求。以上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存在与激化,使得择校热又逐渐演化为愈演愈烈的择校风。不过第二阶段的择校风与第一阶段的择校热还是具有某种本质的区别,其最大的不同之处即在于,无论是其需求的人数还是追捧的热度都要远甚于前者。但现实的问题却在于,那些被称之为重点学校的教育资源毕竟是少数,其数量根本无法满足几乎所有适龄儿童家长的择校要求。加之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小学入学及升入初中,因其处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取消升学考试而实行“就近入学”的方针。这一原本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决策,客观上却使得户籍、家庭经济状况成为儿童入读重点学校的主要因素,从而间接限制了部分原本可以“以分择校”的儿童的入学机会,这就使得家长们希望孩子进入重点学校的强烈愿望得不到公平而客观的对待,家长为子女择校引发的社会问题与教育问题亦随之日益凸显。在“粥少僧多”的限定下,一部分重点校钻政策的空子,如变公办为转制,或直接转为民办并巧立收费名目,或根据领导批条等来作为录取新生的条件。随之,在第二阶段中以“分”择校的公平途径又受到了“以钱择校”或“以权择校”的挑战,择校亦更演变为严重的社会不公和教育不平等的问题。
出现以上状况在中国无疑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背景之一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这一转型与改革的结果,一方面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而与此同时,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也逐渐加剧。再就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它不仅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形式,与其相对应的还是一种人的生存方式与文化模式。换言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确立,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带来了文化意识的更新,而且个人对自身利益的主动追求与能动维护也得到了最大的激发。特别是在制度并不健全的政策环境下,被市场经济与竞争机制唤醒了的个体,其必然会以各种方式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背景之二是,自1985年以来,民办学校在我国迅速发展,一部分公立学校借此机会“转制”为民办,还有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收取高额学费的“贵族学校”。背景之三是,一部分公立学校在面临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情况下,采取计划外招生并变相收取高额学费的手段,亦直接导致以“钱”择校现象的产生。
毋庸置疑,处在一个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主义国家,竟然孩子接受基础教育还要缴纳高额学费,并且有些学校甚至已经发展到“无钱没权莫进来”的地步,这不能不说是对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内在精神的极大破坏。
通过对择校产生历史成因的分析及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讨论,我们可以知道,择校现象的产生与城市教育发展的目标定位有着密切关系。在义务教育尚未全面普及之际,国家的教育政策只能集中有限的教育资源,而为了较快地培养优秀人才,政府又制定了举办重点学校的方针。但这一定位不仅导致了城市走精英教育和应试教育的路径,而且直接形成了择校产生的原因。其次,重点学校制度的确立,虽然使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但在“粥少僧多”的情况下,由此产生的却是以“权”择校与以“钱”择校的弊端,而这一状况已对教育公平与社会公正形成了巨大冲击。
择校是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集中表现,对它的治理不能只是采取禁或堵的简单思路,正视现实,采取更加合理的制度设计并对其进行规范才是务实的立场。
《太原日报》 日期:2010年3月5日 版次:09 作者:吴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