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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咬文嚼字”为和谐

2012年03月09日

讨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非法律专业的委员来说,着实是个技术活。但这并没有影响农工组委员各抒己见、参政议政的热情,3月8日下午的小组讨论会上,委员们积极踊跃,对草案的很多条目提出了细致入微的修改,那专业劲儿,让很多记者感叹。

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处长张庆文委员是妇科医生出身,她关注的重点和她的老本行密切相关:“第130条中的第三条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该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生进行,我觉得这里应该改成‘检查妇女的身体应该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在女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生进行。’这个实施起来很有必要,是对妇女的尊重和爱护。”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周骏羽委员对刑诉法的研读则更为细致,他表示,刑诉法第54条,“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该予以补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释”这句应该将“严重”一词删除,不能给法律留下松动;142条中“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或个人应配合”这句则应考虑将保险额也纳入其中。

“法律就是应该字斟句酌,任何不严密的地方都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假释这个问题上,就是因为过去规定的程序不完善,导致很多人大做手脚,现在一个诊断书可以卖到8万块钱,还有的地方甚至明码标价:假释一年2万,假释三年6万。法律方面无小事,一定要慎重。”农工党中央常委、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委员语重心长。

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叶建农委员则对刑诉法进行了更高层次的思考。他表示,法律是重要的,但严格地执行更重要,国家一定要拿出像对待酒驾、醉驾那样的决心和行动,让潜规则在法律面前无法存活,只有这样,法律才能发挥它的真正效力。

    《人民政协报》    日期:2012年3月9日    版次:5    作者:吕巍 

    链接:http://epaper.rmzxb.com.cn/2012/20120309/t20120309_4408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