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智老人的养老现状如何?有哪些困境与矛盾?失智老人需要怎样的护理?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市老年学会老年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钟仁耀教授。
记者: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失智老人大概是一个什么数量?针对失智老人的统计到位吗?
钟仁耀:我们现在还缺乏对于失智老人的专门统计,最近的相关统计主要是针对失能老人。2010年全国老龄办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针对全国失能老年人状况展开了专题调查,据调查预测,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0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的19.5%。
记者:近年来,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独居老人越来越多,这种情况对传统居家养老模式提出严峻挑战,您认为对于失智老人而言存在哪些隐患和问题?
钟仁耀:首先就是家人可能会强制性把失智老人关在家里,他就失去了自由。但如果不强制地反锁在家里,老人就有可能走失。还有就是生活方面的问题,比如独居的失智老人可能会引发煤气泄露、火灾事故,可能还会乱吃东西。有的失智老人有一些慢性病,如果没有按时吃药,还会有生命危险。
记者:目前全国性养老负重,失智老人的养老与养老服务存在哪些矛盾?如何解决?
钟仁耀:首先,针对失智老人的专门养老院很少。现在养老院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民政部门办的养老院,一种是卫生部门管理的护理院。现在养老院招收的都是健康的老人,不健康、不能自理的老人是很少招收的。护理院虽然提供这种服务,但是数量很少,导致供需矛盾非常尖锐,一般家庭很难进入。
怎样来解决,首先需要政策上的规定,比如有需要的失智老人应优先进入养老院、护理院接受照顾。
记者:与一般老人相比,失智老人需要什么样的护理机构?
钟仁耀:应该为失智老人建立专门的特殊护理机构。首先,他们与一般老人不同,会干扰或妨碍其他人的养老生活与活动,普通养老院的工作人员也缺乏管理、护理这类老人的知识技能。
总的来说,应该建立以居家+社区为主、其他机构为辅的长期照护服务机制。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基本不需要照护的老年人,主要采用居家照护和社区照护;对大部分或者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主要采用民政养老机构给予服务与照护;对患有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主要应由老年护理院、专科性或者综合性老年医院提供服务和照护。
记者:现在基本养老金是否能满足失智老人所需?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老年人,应如何应对他们所面临的失智风险?
钟仁耀:失智老人一般都需要24小时照顾,在上海雇一个这样的保姆大概每月3000元左右,而上海不少老人的养老金都达不到这些,这个缺口是很大的。
要帮助老人应对失智风险,首先,应为贫困老人建立一个独立的社会照护救助制度,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第二,为非贫困老年人建立社会照护保险制度,资金由财政、单位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它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实行强制性参加;第三,鼓励较高收入水平的老年人参加自愿性的商业照护保险制度,资金由个人负担,以便提高他们的保障水平。
记者:针对失智老人养老的种种问题,我们还面临哪些困境?您有何建议?
钟仁耀:最大的问题,就是要进行基础的统计工作,不统计就不知道失智老人有多少,而且要定期地做,这是最基本的。再就是政府要有具体的规划,而且要涉及城乡之间的布局。同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应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思路,建立老年长期照护服务机制的基本指导思想应该是政府主导、社会组织等机构为主力、家庭等为重要参与者、实行市场化配置。政府在建立健全制度方面应该发挥主导性作用,同时,家庭人员与社会组织一样,也是其自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
《中国妇女报》 日期:2012年4月25日 版次:A03 作者:周韵曦
链接:http://www.china-woman.com/rp/fs/cp/140/222/2012042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