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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加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

2026年01月16日 合作交流

  1月10日至11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第六届理事会暨研讨会在重庆举行。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教育部港澳台办、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等上级单位,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等26所内地与港澳高校代表与会。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港澳台办公室相关代表参会。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第六届理事会暨研讨会举行

  经“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理事会讨论集体审议,华东师范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三所学校共同获准正式加入,成为联盟的新成员单位。华东师大法学院副院长李帅副教授代表学校出席理事会并作表态发言。李帅表示,加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是华东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发展的重要机遇,学校将充分利用这一高水平协作平台,与联盟各成员单位加强交流合作,同时,学校也将积极履行成员义务,共同推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的协同发展。

华东师大法学院副院长李帅作表态发言

  在“数字时代的法治创新: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的协同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内地与港澳高校如何协同创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内地与港澳地区数字时代法学教育及数字法治人才培养合作”三个议题开展深入研讨。华东师大李帅副教授围绕相关议题作报告并参与讨论。

研讨会合影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在法学教育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特别是教育法学、涉外法治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加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后,华东师范大学将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地区高校法学教育机构的合作,推动师资互访、学生交流、联合研究等多层次合作。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是在中央有关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17年6月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成立,联盟秘书处常设在中国政法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截至目前,联盟成员校由设立之初的16所增至目前的26所。联盟成员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



来源|港澳台办公室 编辑|张新烨 编审|郭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