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
居民:电梯太老,事故频繁
业委会:缺资金,无法更换
走进上海市中心的中信福申大楼,一转弯,两台电梯在眼前,然而左边一台电梯前两个黄色警示架十分醒目:一个“保养中”,一个“正在维修”。居民进来后,自然往里走,到右边电梯前等待。仅凭声音,就可以判断电梯大概到哪儿了,当“哐当哐当”的声音越来越响时,就知道它大概要到达你的楼层了。
“哐当”,电梯停在面前,然后,“卡卡卡”地开门,正想抬脚进去,低头一看,电梯轿厢高出外面地面五六厘米。小心翼翼迈进去,听到外面叫声“等一下”,在电梯门未关上之前,冲进一人,喘息未定:“还好赶上,否则又要等很长时间了。”
“电梯太老了,毛病多多,关人事件时有发生。”涂锡洪是9楼住户,也是大楼业委会主任。两部电梯一直是他的“心病”,就怕哪天出事。
中信福申大楼有19层,1993年建成使用,至今已20余年,电梯早已老化,全身是病。“现在连维修的配件都找不到了。”大楼一楼物业处的工作人员姓李,是上海厦平楼宇设备维保公司的专业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附近好几幢大楼的电梯。“不过,这里是我的重点。”他说,因为电梯问题多,左边那台自去年2月起完全不能使用了,只剩下一台电梯,“我得保证它能正常运作啊。”
然而,这一愿望也不能完全实现。去年8月,由于一户居民家中漏水,水渗入电梯井道,两台电梯被“封”了3天。大热天,居民和来客都得爬楼梯,不禁冒火。为了安抚大家,大楼物业在安排抢修的同时,购买了矿泉水和毛巾,来一人,就递上去,又是解释又是道歉。“麻烦倒算了,电梯安全更让我胆战心惊。”上海申厦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士敏坦言,“我们向业委会多次提出,要大修或更换电梯,但是困难重重。”
涂锡洪也是有苦难言。大楼首次募集的80多万元维修基金早就用光了,2004年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经2/3以上业主同意,进行第二次维修基金募集。然而,这一募集就是数年,由于几户人家不交,维修基金就不能动用。“我们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终于在前年8月把钱凑齐了。”然而,更换一台电梯就得三四十万元,而募集到的维修基金也才七八十万,“两台一换,钱就没了。”但是,居民意见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多次上门工作,最后经专业部门检测建议,电梯不换,进行改造。招投标后,选中了一家专业公司,两台电梯维修费加上门禁系统是49万元。“由于我们楼内还有极少量属售后公房,因此还争取到了政府50%的补贴。”
如今,“施工告知”已张贴,等材料进来就开始施工。“过段时间,我们就可以用上好电梯了。”涂锡洪终于长吁一口气。
【调查】
质监局:原因复杂,缺资金最突出
专家:政府管理责任不能缺位
电梯老化现象,并不止中信福申大楼一家。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上海住宅小区迄今注册登记的电梯近8万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有3300余台,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为383台。至2013年底,由于管理责任不清、维修费用难落实等问题造成电梯使用管理纠纷的住宅小区已达101个,涉及电梯1800余台。
原因多种多样,其中,资金困难比较突出。首先是电梯日常维保资金难以到位。上海质监局人士表示:“虽然有关规定明确住宅小区物业费中有0.4元/每平方米的运行费用于电梯,但是物业公司、业主、维保单位因各自利益不同,想法截然不同。”业主想“少出钱,多保养”,物业公司想“多收钱,少支出”,维保单位想“给钱少,少做事”,从而造成维保工作不力,电梯故障率偏高,故障后不能及时修复。
而当电梯出现安全隐患时,考虑居民出行、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导致部分应该停用的电梯难以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停止使用。同时,由于业主意愿不一致或维修资金不足等因素,也使电梯改造、大修资金难以落实,造成故障电梯维修难。2011年出台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必须建立“电梯紧急维修”制度,但是质监局人士坦言,这项规定目前并没有真正落地。
除此之外,使用单位责任主体难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难落实,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等原因,都影响着电梯的安全运行。
为此,上海质监局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加快相关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通过逐条对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具体规定,对《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草案)》进行全面梳理、调整。2013年质监局还启动了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争取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
“其实,自2007年以来,上海部分区对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1831台电梯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最终判定1114台电梯需要维修,372台电梯需要改造,345台电梯需要更新。据统计,目前已维修421台、改造125台、更新96台。”质监局人士表示,目前部分区县还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业主自愿、多方筹资、政府补贴等原则,制定了配套措施,加快推进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
“电梯安全是个综合性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市民多方参与、共同解决。”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教授认为,对于条件较差的老旧小区,政府应通过专项资金予以补贴改造,“甚至可以通过募集慈善基金,对制度缺失下的困难群体进行补充。”同时,他也表示,政府更应承担管理责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市民生活安全。“当然,宣传教育也是政府的题中之义,让居民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共同营造和谐社会。”
《人民日报》 日期:2014年1月10日 版次:14 作者:孙小静 励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