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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传统文化如何“接着讲”

2014年12月05日

  日前,由上海市伦理学会和上海师范大学哲学学院联合举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民族特性和时代特征”理论研讨会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研讨会是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二届学术年会学科专场系列活动之一。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朱贻庭提出,传统文化之所以能与今之现实联系起来,可以为今之现实所继承发展并生成新的文化,其中奥秘就在于传统文化中存在着“现代价值对象性”。这又可称为“古今通理”,即古今相通的道、理。例如,人际关系的“和同之辨”、治国策略的“德法之辨”、利益关系的“义利之辨”、人性内涵的“善恶之辨”等。当今人带着与古人曾遇到的相通的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去阅读传统文本时,古代思想家的思想观点就会鲜活起来,向人们“述说”。今天的人们就可受之启发,并根据现代的意义视界对其进行解读、诠释,进而对之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现代价值的再创造。

  有学者指出,从宏观角度看,任何一种社会文化的形成都有“原”与“源”两方面的综合成因。“原”即本原、根基,指社会现实的经济关系、社会结构、政治状况及其变革;“源”即渊源、资源,指历史上形成的包含着优秀成分的文化传统。“原”与“源”不仅为社会文化建构提供了可资选择的文化资源,而且还规定或影响着社会文化建构包括文化话语系统的民族形式和民族特色。这也是今天强调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一个主要原因。阅读原文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李小佳 编辑|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