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提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原因是单一市场交易存在明显弊端。如果只有一个市场,就会出现市场里企业数量过多、资金量过大的情况,也极易导致场外配资等乱象丛生。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中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资本市场又是以市场之手配置资源、资本直接输血实体经济最为直接、有效的平台。因此,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被赋予重任,特别是依托地方特色建立起来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也就是被业界称为的“四板”市场,近年来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运作、增强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这一市场也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晰、监管责任未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容易酿成金融风险。
1月26日,也是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被业界人士称为“四板市场家规”的《通知》传递出怎样的监管思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有哪些值得探讨的环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多位委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四板”迎来家规
“四板”市场定位为何?又该如何管?本次《通知》明确提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要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按照既要规范、又有利于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序扩大和更加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
区域性股权市场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实施监管,并承担相应风险处置责任。证监会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通知》还给出了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定在该《通知》印发前,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运营机构的,不再设立;尚未设立运营机构的,可设立一家;已设立两家及以上运营机构的,省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稳妥推动整合为一家,证监会要予以指导督促。
《通知》同时给出了对“四板”市场的监管底线,其中有两个关键词。
一是严格限制股权转让方式。明确提出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或转让证券的,限于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程序认可的其他证券,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证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单只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
二是给投资者设立明确的门槛。按照《通知》,“四板”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不得通过拆分、代持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单只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鼓励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采取措施,吸引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合格投资者参与。
另外,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负责组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动,对市场参与者进行自律管理,保障市场规范稳定运行。运营机构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向证监会备案。
事实上,为了清理规范“四板”市场,在本次《通知》下发前,被业界俗称为国务院“38号文”(即2011年11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37号文”(即2012年7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已经相继出台并发挥效应。
“多层次”背后
相较欧美国家直接融资渠道发展的漫长历史,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成型只用了约30年时间。
从上世纪90年代沪深两大交易所鸣锣开盘至今,我国资本市场先后建成了四板市场。通俗来讲,“一板”指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市场;“二板”指的是创业板;“三板”是股份代转让系统,而“新三板”指的是国家级高新技术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的平台,也叫场外交易市场;“四板”指的就是区域性股权市场,例如上海股权交易所、重庆股权交易所等。
相比其他几个层次,“四板”市场虽然体量不大,但可谓“最接地气”。资料显示,2008年以来,各地陆续批设了一批区域性股权市场。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除云南外其他省市均已设立),挂牌企业1.74万家,展示企业5.94万家,2016年为企业实现融资2871亿元。
不过,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运作、增强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同时,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基座”,也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晰、监管责任未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容易酿成金融风险。
“以四板市场为例,虽然其为区域内企业上市提供便利,但在一些地区谋求发展金融中心的背景下,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上挂牌交易的企业是否达标值得关注;另外,一些地区虽然设立了股权交易所,但交易并不活跃,为企业融资服务的能力还需加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这样表示。
即便存在问题,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仍然是主线。
就在《通知》下发的几天前,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发布了《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其中也特别提到要“优化金融支持体系”,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新兴经济企业股权、债权融资的支持力度。而去年底召开的2017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
在梅兴保看来,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业的根本宗旨。总体看来,当前货币发行量不小,但流入实体的情况不尽如人意,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存在“体内循环”的情况。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需要加强的方向。
“之所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原因是单一市场交易存在明显弊端。如果只有一个市场,就会出现市场里企业数量过多、资金量过大的情况,也极易导致场外配资等乱象丛生。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区四板市场发展得并不慢,重庆市、山东省、广东省等地区的区域股权市场开展得就较有特色,也较为活跃,相比之下,一些地区的股权市场发展还存在潜力,要学习研究、在证监会的指导之下开展业务。”梅兴保称。
优化市场“素质”在路上
“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帮实体,但任何一种资本都是逐利的,因此我们要合理引导资本对实体经济投资的回报预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这样表示。
王广谦表示,开发多层次资本市场,源于主板没有兼顾到规模以下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银行贷款融资对其的服务通道也并不顺畅。事实上,除了人们常说的各板市场,一些小范围的股权转让平台也在试图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周转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现在看来,不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依旧在路上,对于企业来说,也不能简单将借到钱和发展好画等号:“这里既需要企业家保持创业积极性、企业紧跟产业发展动向、把握机会,也需要政府降低企业的税费成本,给企业发展创造条件。”王广谦同时表示,引导资金进实体还有一个大前提,是让资金看到合理的回报预期,“不考虑企业盈利能力而一味追求短期投资高回报,这样的资金对企业来说非但没有帮助,反而会绑架实体企业脱实向虚”。
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加强创新生产,最终以分红形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这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初衷。而在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看来,企业在拥抱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同时,也要敬畏市场和投资者:“通俗来说,上市不是为了造富,现在新股发行节奏不算慢,每一只新股上市都会让不少人身价瞬间倍增,但有些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股票解禁期一到就抛售,套现离场,这对公司发展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而言并非好事;同时,股市也不是上市公司的‘提款机’,已经上市的企业应集中精力创收,而不是动辄找由头到股市再融资。”
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话题,黄泽民表示,当前应抓紧清理一批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风险点的交易平台,同时要立规矩,以四板为例,各省制定的章程和实施细则要高于国务院给出的底线要求,同时,各地设立交易所必须报证监会备案:“当前市场资金量不算小,这就给防控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个人认为,既要充分调动投资者积极性,也要通过制度手段为其甄别相关交易平台隐含的风险。同时,应当合理引导拟上市企业选择更适合自身特色的平台挂牌交易,比如当前新三板挂牌交易开放性较大,创业板对拟上市企业的门槛限制也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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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崔吕萍
来源|人民政协报
编辑|吴潇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