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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重大课题“爱国主义保障的法律体系研究”开题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2018年09月29日


  9月27日,由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重大课题“爱国主义保障的法律体系研究”开题暨学术研讨会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同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国内20所高校、科研单位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



  在开幕式上,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童世骏教授致辞,他对与会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借此机会感谢专家学者对华东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的大力支持。童世骏指出,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爱国主义表达,都需要我们在法律层面加以保障和规范,希望课题组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课题任务,学校也将在管理和服务上给予支持。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建新教授、副院长许瑞芳副教授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华东师范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吴瑞君教授主持。

  课题评议专家组组长沈国明教授主持了开题会。课题组首席专家、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余玉花教授向专家组成员作项目汇报,就课题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重点难点等进行介绍和阐述。余玉花教授表示,在全球化态势下,爱国主义面临诸多困境,这就在法律层面提出了加强爱国主义保障的迫切性与必要性。课题从爱国主义保障法律体系的基本理论、实践研究、构建研究三个方面展开。由于爱国主义遭遇诸多现实问题,爱国主义保障法律体系的具体构建、爱国主义与我国法律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便成为本课题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在专家评议及研讨环节,专家组组长—上海市社科联原党组书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国明教授,以及专家组成员—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胡玉鸿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杜宴林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晓伟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伟教授、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国希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淑芳教授等围绕法律保障的本体问题、法律强制性问题、法律与道德关系、爱国主义的中国历史传统与西方视野、爱国主义保障立法等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和建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重大课题“爱国主义保障的法律体系研究”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巩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

  胡玉鸿教授认为,课题的基本理论应该是围绕法律保障的本体问题展开,尤其是要探讨涉及到的关于爱国主义保障法律体系的基本理论,研究爱国主义与法律保障的内在关系及其呈现,论证爱国主义法律保障的可行性与必要性问题。杜宴林教授认为,仅仅从价值观层面来理解爱国主义是不够的,还要立足于法律的视角来探讨,即不能脱离法律文本来谈论爱国主义,如何落实才是关键。蒋晓伟教授认为,“法律体系”概念需要充分地论证。“爱国主义保障”的概念也需要拓展,对国家载体的保障非常重要。陈伟教授认为,课题的研究重心是在法律体系上。新时代爱国主义是否有新的解读,是否有新的变化,都需要给予关注。爱国主义保障的法律体系还涉及到法律的衔接问题,怎样衔接与保障在实践研究中至关重要。高国希教授认为,课题的相关概念要分别筛选和区别对待,分层次研究,“爱”的主观成分如何体现,界限在哪里?都要加以区别研究。张淑芳教授认为,爱国主义保障法律体系要体现哪些道德内容,选择何种模式,哪种爱国内容是可以通过法律进行规范的,哪些是不可以规范的,都需要认真考量。

  沈国明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强调,爱国主义、爱国主义保障、爱国主义保障的法律体系是不同的三个核心问题。课题要回应现实问题,如对爱国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等错误思潮的辨析,建议在理论上给予阐释。同时,对于个人在国外的爱国行为表现、灾害时期的爱国行为表现等方面,也建议课题研究给予关注、回应。



  据了解,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重大课题“爱国主义保障的法律体系研究”是由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余玉花教授主持的2018年度国家社科类专项重大科研项目,也是余玉花教授领衔的科研团队在继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之后,申报并获批的第二项国家社科重大课题。该项目的实施开展,将进一步促进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科研能力、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迈上新台阶,必将为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创新学术成果做出新的贡献,形成新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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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颜兵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编辑|吴潇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