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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时报丨李道季:推动跨界治理,让长三角水更清

2020年12月02日


  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和实施,在过去的两年里,无论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还是具体措施和行动的推进实施,步伐大大加快。以建设高水平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导,创新了一系列一体化发展制度机制。为进一步深化跨区域协同治水,推动跨界水环境治理,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局(厅)、水利(水务)局(厅)、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探索跨行政区的水体环境治理途径。最近,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局(厅)会同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共同制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标志着示范区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探索走出一条生态与发展相得益彰、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的新路子。这为长三角水环境、水资源一体化共建共享开辟了新的道路。

  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体制机制未来的推广,无疑会使未来长三角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使跨界水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前景可期。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不应仅仅是对水生态、水环境的治理,也应该包括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即长三角水环境、水资源一体化共建共享。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长三角水资源的统筹分配、一体化共建共享,提供了法律基础。打破行政边界,实现长三角水资源一体化共建共享,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为长三角探索寻找新的优质水源地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应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研究建设服务于长三角水质性缺水地区的“大型战略水库群”和“供水一体化”的可行性,并纳入“十四五”规划和长三角一体化未来发展加以考虑研究。

  目前,长三角部分区域扩建和新建水库潜力巨大,可作为服务长三角的“大型战略水库群”,直接向水质性缺水平原地区提供优质水源,进行常态化直饮饮用水水源供水。同时,其他用非饮用水,仍可延用原来水源地供水。这将有利于解决包括上海及周边长三角区域水质性缺水地区的优质水源问题和水源安全问题,特别是加强了直饮水水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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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道季(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

来源丨联合时报

编辑丨李梓昕

编审丨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