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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文汇讲堂]顾红亮:化责任之知为责任之行与责任之德

2011年11月28日

 
 
 
 
顾红亮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世风日下,我们的责任感哪里去了?”这个判断对不对?我认为要辩证地看到事物的两面,我们的确感受到道德责任感有所下降,但也不能忽视另一面:我们的岗位责任意识正在增强。
   
今年7月,文汇报刊登了一则新闻——甬温线发生“7·23”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铁道部党组决定撤免上海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分管副局长。这则新闻报道了对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的问责处理。自2003年以来,一系列重大事故的负责人相继遭遇问责。例如,2003年非典事件中卫生部部长、北京市市长被免职;2008年贵州瓮安县发生6·28事件,县委书记、县长被免职;同一年中,在三鹿奶粉案、临汾重大溃坝事件中,相关领导都被问责而罢免。这些问责事件追究的是领导干部的失责情况,因为他们没有承担起相应的岗位责任。中国约有500万公务员,4000万事业干部,问责制从2003年起就成为行政法规,在2009年被列为党的纪律条例。问责制的执行和推广说明岗位责任意识在立法和舆论监督中日益增强,岗位责任意识要求每个人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今天我们还要讨论更重要的责任如何担当问题。我认为传统儒家有丰富的思想资源可供借鉴和汲取,其中之一就是“知行合一”。知行合一要求我们在责任担当上把对责任的认识和对责任的实践统一起来,具体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层,知行合一要求我们化责任之知为责任之行。责任之知是指知晓对某事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必须将知晓转化为负责任的行为,即责任之行。转化过程中责任担当能力是必备的,它包括责任判断能力和践行能力等。责任判断能力表现为对责任担当的分析、推论、预测、决断等活动的统一,责任践行能力体现为在不同的环境中能否有效实施责任和被课以相应责任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体现了责任主体的综合素质,常常以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生活经验为前提,而且相辅相成。比如,我在大街上看到一位因心脏病骤发而倒地的病人,如果此时我有合理的责任判断能力和基本的医学常识,那么我就能快速作出救人的判断,并付诸实施,如给病人做人工呼吸,或呼叫120,对挽救病人做出正面影响。再比如,医生大多有治病救人的良好意愿,但因为医术不高明或经验不丰富,可能作出错误的诊断,导致病情延误甚至酿成大祸。当今的信息社会,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如若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缺乏责任判断能力,缺乏责任践行能力,那么我们就无法担当起相应的道德责任和岗位责任,将造成事与愿违的后果。
   
第二层,知行合一要求我们化责任之知为责任之德。传统的儒家试图通过道德教化,把外在的责任规范内化为责任感和使命感,最终转化为道德良知。在我看来,使命感是更高层次的责任感。责任感源自心中的内驱力而尽己之责,使命感则源于人生神圣的理想而毕其生、舍其命地去追求。化责任之知为责任之德的最终目标,是要培养有使命感的责任人格,使每个人成为自觉自愿的责任主体,此时责任成为内在的德性。中国历史上不乏这样的先贤。范仲淹怀揣神圣的使命写就并实践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追求;孔子历14年之久周游列国,在礼崩乐坏中颠沛流离,坚守使命传播儒家政治思想。
   
因此,比道德责任感缺失更可怕的是使命感的缺失。缺乏使命感的支撑,责任人格的培养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转型期的当代人,尤其需要使命感的滋润。一位北大硕士生毕业4年,在全国8个省份建了13个乡村图书馆,他的使命是振兴乡村教育;湖南某小学女教师业余时间上大街捡垃圾,坚持了十多年,她的使命是宣传环保理念。这些故事平常却不平凡,因为身后有某种使命感在支撑。
   
由此得出两个结论。第一,理解当代社会的责任现象,要辩证地观察到道德责任感有所缺失的一面,同时需要肯定岗位责任意识有所增强的另一面。第二,责任如何担当?我们应该把责任之知、责任之行、责任之德结合起来,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提升责任担当的能力,增强使命感,培养健全的责任人格。
   
《文汇报》    日期:2011年11月26日    版次:8    作者:顾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