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奖学金由宝钢集团公司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强学习和创新能力并能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和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优秀研究成果的学生。评奖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奖励名额4人,每人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一、评选条件
1、我校注册在籍的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级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有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宝钢奖学金的评定:
(1)上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上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3)有不诚信行为者;
(4)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二、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院、系(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宝钢奖学金预评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院、系(所)审核
各院、系(所)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1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后将被推荐研究生的申请表统一于9月16日下午4:00前交研究生院管理处。
(三)专家评审
根据各院、系(所)推荐的材料和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评选出4名候选人,并进行面向全校师生的网上公示。进入公示的学生需要重新填写正式的奖学金申请表,具体填写细则另行通知。
(四)校领导审批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将作为正式候选人上报,特别优秀者,学校将提名参选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三、说明
《宝钢奖学金预评表》请在研究生院管理处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yjsy.ecnu.edu.cn/yjsynew/dl.asp?id=614
研究生院管理处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