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华师教〔2006〕191号)的要求,学校决定近日启动2013级本科生导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级本科生入校后,各院系应在新生中做好本科生导师制的宣传和动员工作,选派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辅导期本科生导师,并在十一长假前公布符合条件的导师的基本信息。
二、各院系教学委员会和本科生导师配备工作小组应认真组织好本院系导师配备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并于10月25日前将本科生导师配备情况以汇总表的形式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到学校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dsai@admin.ecnu.edu.cn。
三、各院系应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度,公布导师联系方式、设置导师每周交流时间,发挥教师个人的人格魅力,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学习能力,全力引导学生打好学习基础。
四、各院系应在12月底前完成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并将2013年院系本科生导师工作总结、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公布优秀本科生导师奖获奖名单。
五、根据《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华师教〔2006〕191号)的文件规定,我校在一、二年级本科生中推行导师制,建议各院系根据具体情况为本学年已升入三、四年级的2011级、2010级本科生提供专业学习方面的指导,如为他们配备学年论文导师、科研课题导师等。这些导师也将纳入优秀本科生导师奖的评选范围。
六、学校为每个师范生配备双导师,即学校学科教育专业导师和来自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第一线的兼职导师。请各院系参照上述第一、二、三条为2013级免费师范生配备学科教育专业导师,并做好相关管理考核工作。
本项工作联系人:艾东升;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07室;联系电话:54344762;E-mail: dsai@admin.ecnu.edu. cn。
特此通知。
附件:
本科生导师配备情况汇总表模版.xls
华东师范大学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