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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第二期)评审结果通知
2013年10月17日 

各单位:

201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第二期)经过个人申请、单位审查、专家评审等流程,共有58个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特别提醒如下:

1.      具体通过审批的各仪器使用额度请咨询设备处。

2.      通过审查的开放基金自付比例50%。例如专家评审金额为2000元,申请人需自付1000元。

3.      开放基金使用流程如下:

申请人至设备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缴款单(有补贴) 》(详见附件2——填写完整至财务处缴费——凭IC卡结算清单和《缴款单》至机组使用仪器——机组统一至设备处结算。

4.      本次开放基金使用时间为一年,即日起至20141031,过期无效。

5.      申请使用金额不能超过专家评审金额。在审批额度范围内,申请人请根据实际需求酌情缴费,可分多次缴费,一年期满后,多余款项作废,不作退款处理。

6.      开放基金专款专用,仅限于通过评审项目的仪器的使用,申请人不得随意修改申请使用的仪器。

7.      开放基金仅限于通过评审项目本人使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后续开放基金申请资格。

8.      受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如有相关成果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请注明受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英文名为:Supported by large instruments Open Foundation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咨询电话:  赵杭美  54345247    张静  24284240 

 

设备处

2013-10-22

 

附件1:2013年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第二期)评审结果.xls

附件2: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缴款单(有补贴).doc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