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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2021年01月12日 

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建校70周年,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和专家优势,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理解和研究阐释,加大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力度,提升师大学人和相关学科的社会影响力,学校党委宣传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理论课题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中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重大思想观点,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青年和青年工作等重要论述;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重点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关系全局、事关长远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重点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和经验;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历史进程和历史经验;重点围绕高校师生关切的思想理论热点等,展开深入研究阐释,着力形成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报人为课题负责人,须组成包括不少于2名成员(须经本人同意)的课题组,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申报;

3.课题负责人不得在同一年度负责宣传部设立的两个及以上理论研究课题,上一年度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一年度课题。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申报通知,下载《2021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送所在院系(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将《课题申请书》(含盖章)扫描成pdf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所在院系(部门)负责人须对《课题申请书》、申报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加盖院系(部门)党委公章。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31日。

三、课题立项

1.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形成立项建议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后,党委宣传部下发《2021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理论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以下简称《立项通知书》)。立项时间从《立项通知书》(一式三份)下发之日算起。

3.课题负责人收到《立项通知书》后,需签字后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并将其中一份在一个星期内反馈到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其余两份由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各执一份)。无特殊情况,逾期视自动放弃,不再办理立项和拨款手续。

四、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根据学校有关经费使用规定,填写《课题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表,党委宣传部收到回执的《立项通知书》后,向课题负责人拨发经费。

2.获准立项的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正式立项后先划拨0.6万,结项后再划拨0.4万)。在“三报一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且以课题申报人为第一作者,以“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为完成单位之一的课题,在原有课题资助经费基础上,额外给予0.5万元资助;在《解放日报》《文汇报》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且以课题申报人为第一作者,以“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为完成单位之一的课题,在原有课题资助经费基础上,额外给予0.2万元资助。

五、课题结项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课题可申请结项:(1)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和网络媒体(《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社会科学报》,求是网、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上海观察、文汇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1篇。文章需以课题申报人为第一作者,以“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为完成单位之一。(2)课题相关成果获国家、省部级或上海市领导批示,或被相关部委或省(上海)市有关部门正式采用等。

2.申请结项的课题负责人需在研究期限内将课题研究成果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的课题,党委宣传部负责办理结项,并划拨剩余经费。

3.课题负责人承担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如未按时完成课题,需向党委宣传部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为6个月;延期到期仍未提交结项材料,将对所承担课题予以撤项处理,不再划拨剩余经费,并取消该课题负责人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都,党委宣传部,电话:62232226

        陈春常,党委宣传部,电话:54344718

地  址: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中楼1102

        闵行校区办公楼915

邮  箱:xcbll@admin.ecnu.edu.cn

  附件:《2021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党委宣传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O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