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简介
陈伟,哲学博士,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逻辑哲学和逻辑应用。先后在康斯坦茨大学、牛津大学、温莎大学等校作访问学者、客座研究员或从事合作研究。兼任中国逻辑学会理事、上海市逻辑学会副会长等。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4项省部级以上课题项目。出版《非形式逻辑思想渊源》等著(译)作5部,参编(著、译)《逻辑学大辞典》等工具书(著作、译作)7部,在《自然辩证法通讯》《科学·经济·社会》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教学成果(集体)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内容简介
弗雷格最为关注的是如何从逻辑学和哲学的意义上解决知识的确定性和客观性问题。如果说《概念文字: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是知识的逻辑证明,《思想:一种逻辑研究》就是知识的哲学论证。大体而言,通过原初语境分析可辨明,弗雷格“思想”含有三重知识论意蕴:(1)反心理主义原则。从语言出发,区分语言与逻辑、表象与思想,通过建构逻辑知识系统把心理的和经验的因素从逻辑分析中驱逐出去。(2)客观性原则。“思想”是句子的涵义,它属于“第三域”。相较于本体论或认识论的解读,“第三域”实质上是出于一种知识论立场。(3)自明性原则。弗雷格演算系统中的初始思想既具有逻辑自明性,又具有认知自明性。思想之“真”具有基始性,无法被定义。